出版倫理委員會 (COPE) 發表對人工智慧 (AI) 工具的看法

使用人工智能(AI)工具,如ChatGPT或大型語言模型,來進行研究出版物的應用正在迅速增加。委員會出版倫理(COPE)和其他組織如WAME和JAMA Network,共同聲明AI工具不能被列為論文的作者。

這是因為AI工具不能承擔提交作品的責任,不具備作者身分的要求。同時作為非法人的實體,它們無法確定利益衝突的存在或不存在,也無法管理版權和許可協議。

使用AI工具編寫手稿、製作圖像或論文的圖形元素,或收集和分析數據的作者,必須透明地在論文的材料和方法(或類似部分)中披露AI工具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的工具。作者對手稿的內容必須負全部責任,即使是由AI工具生成的部分,也要承擔任何違背出版倫理的責任。

資料來源:COPE
https://publicationethics.org/cope-position-statements/ai-auth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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