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印度《2023年數位個人資料保護法》預計於2025年底分階段生效,引發當地新聞出版業嚴重憂慮。業者擔憂該法將威脅調查報導,並讓政府得以識別記者消息來源,恐扼殺新聞自由與公眾知情權。數位新聞出版商協會(DNPA)已向法院提告,指出該法未如歐盟、新加坡等國,明文為記者設立豁免條款。業者擔憂,要求記者在調查報導前通知當事人並取得同意,將使調查對象有機會銷毀證據或阻撓報導。此外,民眾隨時撤回同意的權利,可能被利用來干擾或增加新聞出版業的負擔,甚至導致符合公眾利益的報導被迫下架或刪改,扭曲歷史紀錄。該法賦予政府廣泛權力,可要求處理個人資料的組織提供資訊,且在媒體缺乏豁免下,可能被用於識別與打壓新聞消息來源,甚至延伸至記者與線人的保密通訊。政府任命的「資料保護委員會」可處以最高25億印度盧比(約新台幣8.5億元)的鉅額罰款,對地方與獨立媒體生存構成威脅。若同一組織遭罰兩次以上,政府甚至可下令封鎖其內容,嚴重箝制言論自由。DNPA強調,言論自由不應以「符合公眾利益」為由受限。
ℹ️ 新聞出處:Rti 中央廣播電臺
🌐 原始網址:https://www.rti.org.tw/news?uid=3&pid=240101
✍️ 本文由AI 整理,編輯精選
🏷️ 標籤:全球觀測、數位新聞出版商協會、數位個人資料保護法、新聞自由、調查報導、消息來源保護、隱私權、媒體產業、資訊倫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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