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職掌

本協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並置理事九人、監事三人,由會員(會員代表)選舉之,分別成立理事會、監事會。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任會員大會、理事會主席。

第一屆理事長:劉淑德 理事長

第二屆理事長:劉淑德 理事長

第三屆理事長:程蘊嘉 理事長

第四屆理事長:江思嫺 理事長

Post a Comment